各市、州律师协会,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、省直各律师事务所:
为推动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,加强业务研究和指导,充分发挥律师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作用,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,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(2004)律发字第29号文件的要求,省律协决定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。其组成人员如下:
主 任:彭和平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
副主任:李春生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
李艳楼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
委 员:
万厚潜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
田圣斌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
叶志宏 湖北协汉律师事务所
吴建宝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
贺红春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
王万雄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
刘少华 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
许高真 湖北长江之声律师事务所
杨彦萍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
彭 艳 湖北多能律师事务所
周松子 湖北经际律师事务所
谢 斌 湖北易黄李张律师事务所
于江南 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 [NextPage]
王 冰 湖北玉沙律师事务所
王锦红 湖北兆麟律师事务所
王能才 湖北富川律师事务所
汪秋怀 湖北齐安律师事务所
刘会清 湖北可达律师事务所
李本红 湖北京中金律师事务所
李军山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
朱荣茂 湖北震邦律师事务所
陈永灿 潜江市法律援助中心
胡 敏 湖北人本律师事务所
郭江永 湖北五合律师事务所
敖英姿 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
谢琴香 湖北达仁律师事务所
谭旭明 湖北神农架律师事务所(法律援助中心)
希望各位委员严格恪守职业道德,严守执业纪律,认真履行职责,积极参加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活动,积极承办未成年人案件,认真完成委员会交办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,努力推动更多律师参加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工作,并做好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问题的调研工作。
二○○四年七月十六日